抗癫痫藥物(Anticonvulsants)是一類專門用於治療癲癇發作、控制神經元異常放電的藥物。其主要目的是抑制腦部神經元的過度興奮,防止癲癇發作對患者生活造成影響。自20世紀起,抗癫痫藥物已成為癲癇治療的基礎方案,適用於各年齡層患者,並可作為癲癇手術前後的輔助療法。
除了癲癇治療,這類藥物因調節神經傳導的特性,也被擴展應用於焦慮症、雙極性障礙等精神疾患。醫師會根據發作類型、患者年齡及健康狀況選擇合適藥物,部分藥物更被批准用於偏頭痛預防治療。
抗癫痫藥物主要分為第一代與第二代藥物。第一代藥物如苯妥英鈉(Phenytoin)及卡馬西平(Carbamazepine),主要透過阻斷鈉離子通道,減少神經細胞過度興奮。第二代藥物如拉莫三嗪(Lamotrigine)及加巴噴丁(Gabapentin),則針對調節神經傳導物質(如GABA、谷胺酸)或穩定細胞膜電位。
作用機轉可分為三大類:1. 鈉離子通道阻斷 2. 鈣離子通道調節 3. γ-氨基丁酸(GABA)增強。部分藥物如左乙拉西坦(Levetiracetam)的機轉尚未完全明確,但臨床證實其能減少神經突觸傳導異常。第二代藥物因專一性較高,通常具有較少的神經系統副作用。
主要適應症包括各型癲癇發作,如全面性發作、部分性發作及失神發作。對癲癇持續狀態(Status Epilepticus)等急症,可用静脉注射型藥物緊急處理。在擴展應用上,卡馬西平被用於三叉神經痛治療,而普瑞巴林(Pregabalin)則適用于周邊神經病變引起的疼痛管理。
雙極性障礙的躁狂發作、焦慮症狀緩解,以及 migraine 頭痛的預防性治療,均被列為第二線適應症。醫師會根據患者核心症狀與共病狀態,制定個人化治療方案。
絕大多數藥物以口服劑型使用,需遵從固定劑量與服用時機以維持血中濃度。例如拉莫三嗪起始劑量通常為每日25-50毫克,並依療效逐步調高。急診情況下,如癲癇持續狀態可使用fosphenytoin 靜脈注射,但需嚴密監測血壓與心肺功能。
兒童患者需按體重計算劑量,而肝腎功能異常者需調整代謝代謝速率相關劑量。治療初期可能需2-4週才能達療效,醫師會根據癲癇日記與腦波檢查結果調整方案。藥物半衰期差異大,短效藥物需每日多次服用,長效藥物則可每日一次。
主要療效包含:
延伸效益包括:
常見副作用包括:
嚴重副作用: 0.1-2%患者可能出現 Stevens-Johnson症候群等嚴重皮膚反應,需立即停藥。長期使用可能導致骨質疏鬆或荷爾蒙失調,建議定期檢查骨密度與腎上腺功能。
禁忌症包含:
治療期間需避免酒精攝取,並定期監測血藥濃度。癲癇患者切勿自行調整劑量,突發停藥可能誘發癲癇持續狀態。
與抗凝血劑(如warfarin)合併使用可能降低藥效,需監測INR值。與抗心律不整藥物(如胺碘酮)合併使用時,可能增強鎮靜作用。部分藥物會誘導肝酶活性,降低口服避孕藥效果。
與抗精神病藥物合併時需注意藥物累積毒性,例如與olanzapine合併可能加重嗜睡。中草藥如聖約翰薔薇可能降低藥物濃度,患者需主動告知所有用藥史。
臨床試驗顯示,單藥治療可控制60-70%患者癲癇發作,合併治療成功率更達85%。第二代藥物如LEV在部分性發作的治療成功率達65-75%,且認知功能影響較小。隨機對照試驗證實拉莫三嗪可降低偏頭痛發作頻率達50%。
長期追蹤研究顯示,規律用藥可使70%患者達無癇狀態,但10-20%患者屬於藥物難治性癲癇。藥物選擇需根據EEG模式與發作類型,例如丙戊酸對全面性發作療效優於部分性發作。
藥物療效不佳時,可考慮:
非藥物選擇包括:
抗癲癇藥物通常需按固定時間規律服用,不可僅在發作時使用。醫師會根據病情制定每日固定劑量,即使未發作也需持續服用以維持血藥濃度,擅自中斷可能增加發作風險。患者應設定提醒工具,確保準時服藥。
抗癲癇藥物引發頭暈或嗜睡等副作用時,該如何應對?輕微頭暈或嗜睡可能為初期副作用,通常數週後適應。若症狀嚴重,應立即聯繫醫師,可能需調整劑量或換藥。服藥期間避免高空作業或駕駛,直至確認副作用減輕,並規律記錄副作用變化供醫師評估。
服用抗癲癇藥物期間,是否需要限制特定飲食或補充劑?部分抗癲癇藥物可能與某些食物或維他命(如葡萄柚、維他命K)產生交互作用,影響藥效或副作用。患者應主動告知醫師日常飲食習慣,並避免自行添加營養補充劑。醫師會根據用藥類型提供個別飲食建議。
接受抗癲癇治療期間,日常運動或駕駛是否需要特別注意?規律運動有助改善身心狀態,但需避免高強度或可能引發碰撞的活動,特別是藥物初期或副作用未穩定時。駕駛前應確認無眩暈或動作不協調,並遵守當地法規,部分地區要求癲癇患者需取得醫師同意後才能駕駛。
抗癲癇藥物需持續使用多久?能否自行停藥?治療週期因人而異,通常需規律服用至少2-4年無發作後,醫師才會考慮漸進式減藥。絕不可自行停藥,突然中斷可能誘發嚴重反彈性發作。停藥前需經腦電圖或血液濃度監測,並由專業醫師制定逐步減藥計畫。